因和深圳大公司同名,農村小超市被索賠5萬,別讓商標保護變味了
發(fā)布時間:2021/12/6 17:23:53
11月13日晚,河南梅女士突然收到一份法院傳票,寄送法院傳票的是河南許昌中級人民法院。
根據傳票內容顯示,其起訴方為深圳人人樂連鎖商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事由是商標侵權,案件開庭時間為12月8日。
而且根據民事起訴狀內容顯示,因為構成商標侵權,梅女士需要向深圳人人樂賠償經濟損失5萬塊錢。
同時,她還收到一份“人人樂”商標注冊證復印件,顯示其注冊有效期限為201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6日。
面對這突如其來的訴訟案件,梅女士不知所措,最終只能通過自媒體發(fā)聲,希望能夠得到大家的幫助,希望有人出面證明她的超市名稱已經用了很長時間,最后這件事情在網上引起了很大的爭議。
深圳人人樂規(guī)模并不小,而且是一家上市公司,這么大一個企業(yè),卻跟農村一個小超市較勁,非得告人家構成商標侵權,要求對方賠償5萬塊錢。
這種行為不僅缺乏度量,而且是以大欺小,這種做法非但不會給人人樂帶來多大的收益,反而會適得其反。
有網友就提到了一個很生動的例子。
丹麥有一家老牌連鎖牛排店,規(guī)模不算小了,在北歐都有分店,并且超市也有他家的成品出售。幾年前,他們起訴一家鄉(xiāng)下的小生肉店,因為這家小店使用了跟他們一樣的名字,最后這家牛排店官司是打贏了,但他們這種做法非常不得人心,然后被網友發(fā)到Facebook上說欺壓弱勢,結果遭到眾多網友聯名抵制不去店里消費,鬧到最后,這個牛排店在疫情前就關閉了很多門店。
其實對于人人樂來說,河南這家鄉(xiāng)村超市壓根不會給他們造成多大威脅,而且這家小超市所用的人人樂這三個字已經有十幾二十年時間了,人家在起這個名字的時候,壓根就不知道人人樂這個超市,所以根本就不存在侵權行為,頂多是撞名。
但是現在人人樂沒有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改善自己的主業(yè)上,而是花一些歪心思去起訴一些無關關痛癢的小商家,這是本末倒置的表現,最終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當然,根據人人樂的消息,他們說對于這起訴訟案件并不知情,因為他們把商標保護委托給了第三方,而且人人樂已經提出和解。
至于這個第三方是誰,他們并沒有透露,但這個第三方有必要把它挖出來。
最近一段時間,河南商標侵權案有點過于頻繁,從逍遙鎮(zhèn)胡辣湯,到潼關肉夾饃,再到如今的小超市,短期內突然發(fā)生這么多商標維權,我覺得非常不正常,所以我們希望有關部門能夠認真的去核查一下,到底是誰在背后搗鼓。
商標保護最根本的目的是將企業(yè)的利益置于法律保護框架之下,避免一些不法分子惡意利用企業(yè)的商標去做一些損害企業(yè)的事情。
商標保護,保護的是合法的權益,打擊的是一些違法違規(guī)的行為,但是現實當中有很多小商家,他們可能無意當中使用了跟企業(yè)一模一樣的名稱,但他們壓根就不想著去侵犯這家企業(yè)的權益。
而且很多大企業(yè)與小商家實力懸殊,小商家勢單力薄,根本沒有侵犯企業(yè)商標的沖動或者主觀意向,即便商標名稱一樣的,頂多是偶然撞名了。
畢竟中國文字也就幾萬個字,而中國有14億人口,幾千萬個商家,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個商品,所以大家只能在幾萬個文字當中不斷地拼湊,不斷的組合文字,現實當中,名字完全一樣的并不在少數。
所以即便有一些小商家名字跟一些大企業(yè)重名了,也并不是主觀上的惡意侵權,他們也不會給企業(yè)造成多大的利益損失。
如果一些企業(yè)揪著這小商家不放,為了幾萬塊錢的賠償而致小商家關門歇業(yè),這種做法就違背了商標保護的初衷。
商標是用來保護企業(yè)的合法利益,而不是成為企業(yè)牟利的工具,然而現在有一些不良居心的人,卻把商標當做了一門生意,甚至有一些人通過惡意注冊商標,然后去起訴一些小商家,要求他們賠償幾萬塊錢,這已經不是普通的商標維權,而是構成敲詐了。
來源:天蝎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