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星”外觀設計專利被判無效
發(fā)布時間:2018/1/18 10:07:00
原題:“雙星”大戰(zhàn)塵埃落定
“未來星”外觀設計專利被判無效
“(2017)京73行初2169號”行政判決書顯示,蒙?!拔磥硇恰钡摹?01530178323.5”瓶子外觀設計專利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無效,原因則是其與伊利“QQ星”在先申請的瓶子外觀設計專利不具有明顯區(qū)別,不符合專利法規(guī)定
法治周末記者代秀輝
一年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曾作出(2017)京73民終203號終審判決,認定未來星營養(yǎng)果汁酸奶飲品(以下簡稱“未來星”)在包裝、裝潢上模仿QQ星營養(yǎng)果汁酸奶飲品(以下簡稱“QQ星”),存在惡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未來星”“QQ星”分別是內蒙古蒙牛乳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蒙?!?、內蒙古伊利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伊利”)旗下的兒童牛奶品牌。
由于事涉乳業(yè)兩家領軍企業(yè),蒙牛侵權事件一度被媒體、業(yè)內廣泛熱議。
不過,這一場知識產權大戰(zhàn)并未隨著(2017)京73民終203號終審判決就此打住。
法治周末記者從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獲得的一份“(2017)京73行初2169號”行政判決書顯示,蒙?!拔磥硇恰钡钠孔油庥^設計專利(專利號為201530178323.5)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無效,原因則是其與伊利“QQ星”在先申請的瓶子外觀設計專利不具有明顯區(qū)別,不符合專利法規(guī)定。
“雖然我們對判決結果深感遺憾,但是我們會對其充分尊重,履行判決?!睂Υ耍膳Nb在回復法治周末記者的郵件中表示。
蒙?!安环保骸案苌稀睆蛯徫瘑T會
事情還得從去年2月聊起。
2017年2月27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2017)京73民終203號終審判決,認定蒙?!拔磥硇恰痹诎b、裝潢上模仿伊利“QQ星”,主觀上具有攀附商譽的惡意,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
敗訴之后,2017年4月蒙牛在《中國知識產權報》刊登聲明,承認“未來星”與伊利公司的產品存在混淆。
在聲明中,蒙牛同時表示,為顯著區(qū)分兩者并消除影響,其將啟用升級換代的新包裝,不再使用原包裝。法治周末記者登錄京東、天貓等線上購物平臺檢索“未來星”發(fā)現(xiàn),蒙牛確實已更換了與“QQ星“系列產品大不相同的包裝。
然而,在法律層面,蒙牛卻采取了截然相反的動作。
(2017)京73民終203號判決書顯示,在這場不正當競爭糾紛的法庭審理中,蒙牛曾在舉證“并非惡意攀附“時,提供過一份專利號顯示為“201530178323.5”的外觀設計專利說明書,以證明其擁有銷售“未來星”系列產品瓶型的外觀設計專利。
不過,鮮為人知的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資料顯示,就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2017)京73民終203號判決的3天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其實已作出了對“201530178323.5”號外觀設計專利的第31533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以下簡稱“31533號審查決定”)。
而就是這份31533號審查決定,卻為“未來星”“QQ星”后來的瓶子外觀設計專利大戰(zhàn)埋下了伏筆。
31533號審查決定顯示,蒙牛申請的“201530178323.5”外觀設計專利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全部無效。
然而,就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該決定不久,蒙牛就將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在訴訟請求中,蒙牛表示不服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31533號審查決定,認為該決定缺乏事實依據,法律適用錯誤。蒙牛希望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依法撤銷31533號審查決定,責令專利復審委員會重新作出無效宣告請求決定。
一審敗訴:瓶子專利被認定與伊利專利不具有明顯區(qū)別
應用于蒙?!拔磥硇恰碑a品的“201130023192.5”號外觀設計專利為什么會被宣告全部無效?
“(2017)京73行初2169號”行政判決書顯示,“201530178323.5”號外觀設計專利是蒙牛在2015年6月3日申請,授權公告日為2015年11月25日。
不過,在該專利申請的4年前,伊利早就申請了“201130023192.5”號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公告日為2011年7月20日。
“201530178323.5”號外觀設計專利涉及的產品是“瓶子(3)”,而伊利申請的“201130023192.5”號外觀設計專利公開的也是一種“瓶(3)”的外觀設計。兩份專利在產品用途上完全相同,屬于相同種類的產品。
2016年8月26日,伊利針對蒙?!?01530178323.5”號外觀設計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理由則是“201530178323.5”號外觀設計專利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
專利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內容顯示,“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xiàn)有設計或現(xiàn)有設計特征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qū)別;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經過審理后認為,應用于蒙牛201530178323.5號外觀設計專利瓶子專利與伊利在先申請的“201130023192.5”號外觀設計專利在整體三段式的動物擬人造型上并沒有明顯的區(qū)別,兩者在過渡線上的變化尚不足以使得二者產生顯著的視覺差異。
也因此,2017年2月27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了“201530178323.5”號外觀設計專利宣告全部無效的決定。至此,也發(fā)生了蒙牛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的一幕。
不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決也并未能如蒙牛所愿。
2017年9月8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了“(2017)京73行初2169號”行政判決書,駁回了蒙牛的訴訟請求,支持了31533號審查決定的結論。
對此,蒙牛危劍俠在回復法治周末記者的郵件中表示,“公司一貫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也尊重其他公司的知識產權。本案中包裝裝潢發(fā)生爭議的產品為我公司‘未來星’品牌旗下眾多產品中的某個單品。我公司對爭議單品的包裝裝潢擁有包括外觀設計專利在內的獨立自主的知識產權。包裝上蒙牛的‘未來星’品牌在顯要位置被突出顯示,與其他廠家的品牌區(qū)隔顯著,并且包裝上明確標注了蒙牛商標、標注生產廠家為蒙牛,我們認為消費者不可能把蒙牛的該‘未來星’單品誤認為其他廠家的產品,不會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規(guī)定的‘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該單品本身就是一款知名商品,研發(fā)推廣投入巨大,我們自己也不希望該單品被誤認為是其他廠家的產品”。
知識產權的較量
談及此案的影響,業(yè)內人士表示,伊利蒙牛圍繞“未來星”“QQ星”的相關訴訟折射出了伊利蒙牛在知識產權領域的較量。
那么,在知識產權領域,伊利蒙牛各自的表現(xiàn)又是如何?或許,我們可以從兩家企業(yè)在商標、專利等方面的申請注冊情況窺見一斑。
法治周末記者登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官網查詢,截至1月14日的更新信息,蒙牛申請的商標為4058件,而伊利申請的商標為5246件。
與此同時,法治周末記者登錄國家知識產權局旗下的專利檢索及分析系統(tǒng)則查詢了解到,如果檢索“內蒙古蒙牛乳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查詢到的專利條數(shù)為“1937條”;而如果檢索“內蒙古伊利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查詢到的專利條數(shù)則為“2809條”。
此外,蒙牛近年來陷入的知識產權訴訟不少。
法治周末記者不完全統(tǒng)計了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布的裁判文書。梳理結果顯示,自2014年9月以來,與蒙牛相關的知識產權訴訟高達59起。
值得一提的是,在這59起知識產權訴訟中,更多的是蒙牛作為原告發(fā)起,而被起訴的對象則多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或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
這其中,蒙牛與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之間的訴訟不少于55起。在這些訴訟中,牽扯到的糾紛多是蒙牛不服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商標注冊異議裁定、商標注冊駁回復審決定等。
例如,在顯示為“(2015)京知行初第3844號判決書中,蒙牛不服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商評字【2015】第33618號關于第6428708號“妙妙”商標的無效宣告請求裁定。
不過,梳理結果同時顯示,在這些訴訟中,蒙牛多是敗訴一方。在納入統(tǒng)計的59起知識產權訴訟中,蒙牛敗訴達42起。
來源百家號